山西忻州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
2010-11-16 14:18:18 |文章来源: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山西忻州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五、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后3年内(含3年)的考生,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从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由团市委(或团省委)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
享受过加分待遇已被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六、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核工作由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303936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监督电话:3039457 市纪检委信访室
附:
忻州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0/1116/230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