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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毕节赫章县环境监测站等事业单位招考公告(273人)(2)

2015-08-13 18:15:46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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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没领取加分确认单的,不予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

  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正在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村任职”人员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县级“引导办”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正在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千人计划”人员需提交县级团委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服务期已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村任职”、 “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人员可出具服务证,服务证复印件需团县委或县“引导办”审核签字盖章。

  (2)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出具的加分证明。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中“笔试科目”栏。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15年5月22日下午2:30-5:30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开考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安排。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开考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体检对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再进行面试,再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不再实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截止2015年5月4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近三年中年度考核有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5.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

  6.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信息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情况的。

  8.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证书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10.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县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行为。

  十、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232881(赫章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hzrlzy.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5/0813/256654.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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