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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省宜宾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3)

2017-04-21 10:34:11 |文章来源: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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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只面试,不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所有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为评委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其余评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并及时安排体检、考核事宜。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一)拟聘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421/273116.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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