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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二季度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3)

2017-05-12 13:55:17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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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面试资格复审

    本科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达不到1:2的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不低于此次招聘岗位中按1:2比例人数进入面试的最低分。

    研究生岗位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研究生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重庆市璧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璧山区人事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所需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资格复审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璧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璧山区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岗位要求专业面试的考生,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总分值100分。这部分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八、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1.本科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研究生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10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作一次性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其提供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空缺时,不作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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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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