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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襄阳市老河口市法院招聘16人公告(3)

2017-05-16 16:48:28 |文章来源: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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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面试

    (一)面试资格确定

    通过职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面试;招聘职位的入围人员不足3人的,不影响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

    接到面试通知后,考生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或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三)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六、体检、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考察相关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告或通知。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lhksfy.hbfy.gov.cn/)公示3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首次聘用人员应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符合相关规定,双方愿意续聘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报名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汉口路23号;

    报名地点: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0710-823083318086131102

    联系人:杨鹏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516/273657.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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