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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康市石泉县党群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3)

2017-05-19 14:00:36 |文章来源:石泉县政府门户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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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石泉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时间另行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政审及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组织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定性考察的方式,作“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石泉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石泉县委党校(县行政学院)会同石泉县委组织部向市委组织部上报拟聘报告,经市委组织部核准签发《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后,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除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可按照《石泉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每人可享受一次性安家及住房补贴10万元(分5年兑现,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各按10%兑现)。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可登陆石泉县政府门户网和石泉党建网查询。招聘的有关通知以石泉县政府门户网和石泉党建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班。

    石泉县委党校(石泉县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519/273782.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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