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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十堰竹溪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4)

2017-05-25 09:00:55 |文章来源:竹溪新闻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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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核时无学籍档案的,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受到治安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在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新闻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组成专班调查核实。

    (六)录用

    1、经公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部门完善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经公开招聘录用后,原则上要在分配的岗位上服务满3年以上,方可提出调动申请或参加公务员以及县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录(聘)考试。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笔试、面试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的公开、公平,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六、其它事项

    竹溪县政务网(http://www.zhuxi.gov.cn/)、竹溪县新闻网(http://www.zxxww.com/)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huxi.gov.cn/bmpd/rsj/),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自行下载《2017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721750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2726202  (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下载>>>

    1、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2017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竹溪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4、 “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7/0525/273882.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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