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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延安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备考:法律练习题(三)

2018-09-29 09:59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2018延安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备考:法律练习题(三)

  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B.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C.矿藏、水流、海域、森林专属于国家所有

  D.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答案】C。解析:根据《宪法》第九条第一款:“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故C选项错误,森林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根据《宪法》第十条第一、第二款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故A、B、D选项正确。

  【考点】法律 宪法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财产权制度

  2.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 )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故C选项正确。

  【考点】法律 刑法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3.甲准备杀死乙,在携带凶器去往乙家的路上遇到联防人员检查,因害怕返回家中。甲的行为属于( )。

  A.杀人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本题严格意义应为犯罪中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中甲因害怕而返回家中,自动放弃犯罪,故认定甲为犯罪中止。本题答案为A。

  【考点】法律 刑法 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4.小明(10岁)的父母在车祸中死亡,其外祖母年老患病,无监护能力,与小明的舅舅共同生活。小明的哥嫂拒绝担任监护人,则下列可以作为小明的监护人的是( )。

  A.小明的外祖母 B.小明的舅舅

  C.小明的哥哥 D.小明所在的居委会

  【答案】C。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故本题C选项正确。

  【考点】法律 民法 监护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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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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