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联合行文二三事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可谓重中之重。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公基备考技巧,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水平,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在公文使用的过程当中,公文的考核还涉及到机关于机关之间的隶属与非隶属关系,所以行文方式还是行文规范都是公文考核的辅助考点。行文规范中联合行文的考核是学生十分头疼的地方。
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当中第十七条当中提到: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其中要注意:
第一,同级的政府之间的联合行文是需要注意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这里的联合行文,例如,太原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就是不可以联合行文的。
第二,就是上一级的政府部门与下一级的政府是可以联合行文的。还是以北京为例比如:北京市的公安局可以和太原市的人民政府就可以联合行文的。
具体的情况还是通过题目来呈现:
【例题·单选】下列关于联合行文的做法正确的是:
A.为了做好秋季征兵工作,xx市xx区人民武装部与市政府联合行文
B.为加强科技市场管理,8个单位联合行文,文中有8个单位的发文字号
C.县林业局拟就制止乱砍滥伐森林一事与县公安局联合行文,正式行文将县公安局排在前面
D.县财政局拟就教育系统经费支出进度与县教育局联合行文,以县教育局负责人签发时间为成文日期
【答案】D
【解析】题目不仅考察了行文规范的内容,还涉及到格式以及文种的使用,《条例》中提出:联合行文首先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同级才可以联系行文,A选项的区人民武装部与市政府不是同一级,排除;B选项联合行文时,版头中发文字号只写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即可,排除;C选项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的名称需要排在第一位,排除;D选项联合行文时成文时间是最后署名机关签发的时间,因此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