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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东方市统计局招聘17人公告(2)

2019-07-08 14:25:36 |文章来源:东方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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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名后,笔试和面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只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drl888.com)和微信群发布,考生应实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占总分 60%):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统计基础知识,卷面满分 100 分,评分时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成绩将公布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2、面试(占总分 4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排名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考生人数确定。

3、笔试及面试后,按比例计算各个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出现排名末位同分数者且超过计划录入人数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决定先后排名:1、有统计职称(高者优先);2、有统计从业资格证;3、学历高者优先。

(五)体检

1、笔试、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并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组织。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 3 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1、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第三项内容进行逐条审查。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或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东方市统计局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市统计局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培训结束后,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东方市统计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将录用人员派遣到东方市统计局安排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综合工资为3500元/人/月(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往后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政府同意后进行动态调整。

六、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统计助理员是宏大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服从市统计局调配和业务管理,市统计局对统计助理员进行日常与年度考核,试用期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东方市统计局负责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东方市统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34210(东方市统计局)

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附件1:东方市统计助理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东方市统计助理员报名表

东方市统计局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9/0708/304391.html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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