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19.7.16)(2)
B项,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其特征是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C项,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题干中,邻居乙并没有这个法定的义务而其却将甲母送到医院,属于无因管理。
D项,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时,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构成侵权行为之责。
故本题选择C项。
5.甲欲向乙购买一批农机,但双方只约定了价格和交货期限,未确定具体购买内容。关于甲与乙之间约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未成立,又未生效
B. 合同未成立,但生效
C. 合同已成立,未生效
D. 合同已成立,又生效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相关知识点。《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要约承诺阶段宣告结束,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合意的成果。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的要件是:(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题干中甲乙双方并没有就具体购买内容达成一致,故不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
同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由此,我们可知,甲、乙的合同也不具备生效的要件,故本题选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