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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衢州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75人公告(6)

2019-07-18 17:23:38 |文章来源:衢州官网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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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2.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4.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5.经本次招考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须在衢江区服务满5年。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公务员录用、参军、全日制硕研入学除外。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关。

5.本次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设有“某某类”的,根据《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二级目录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设有具体专业的结合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已列在“计划表”上)。对招聘单位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8728。

6.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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