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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总结

2019-07-19 11:25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可谓重中之重。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公基备考技巧,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水平,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概念: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自治地方:自治区、州、县。注意: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

3.自治机关:自治区、州、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属于自治机关,自治机关除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依法行使广泛的自治权。

4.领导任命: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5.自治权。

(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权。

自治区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不用备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自治县、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2)变通执行权。经制定该决议的国家机关批准,自治机关可变通或停止执行该机关的决议、命令。该机关自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答复。

(3)治安权。经国务院批准,自治机关可组织公安部队。

(4)变通执行税收权。

(5)开支自主权。

(6)对外贸易权。

(7)财政自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8)自主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权。

(9)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10)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二、总结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考点比较简单,主要是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以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设定这么几个,尤其是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设定上,一定要和前面的特别行政区的特区立法权分开,前者只需要向全国人常备案,不需要批准,而自治区的自治条例不需要备案,需要批准,自治州和自治县的既需要批准又需要备案,一定要记清楚了,这是考试的重点,上课的时候一定要和学员讲清楚这些考点。

【例1】下列属于民自治地方的是(     )

A.自治区

B.民族乡

C.自治州

D.自治县

【答案】ACD

【解析】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州、县三级,民族乡不属于自治地方,所以本题排除B项,选ACD项。

(编辑:孟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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