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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盘锦兴隆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7人公告(3)

2019-07-19 14:56:31 |文章来源:兴隆台区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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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且符合本公告其他规定条件的,笔试分别加10分和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兴隆台区户籍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子女以及退役军人,笔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政审及体检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政审,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因政审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示 3个工作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及试用期考核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限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终止聘用,对试用期间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二)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待遇按照兴隆台区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管理与考核按盘锦市和兴隆台区相关社区管理规定执行。

四、特别提示

1.聘用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或人社局微信工作号公布。

2.所有笔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在工作日拨打咨询电话(8:30-11:30,14:00-17:00)

招聘咨询电话:0427-2310689

举报监督电话:0427-8223344

附件1.2019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2.兴隆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需求表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9/0719/306317.html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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