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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能源学院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110人公告(3)

2019-07-29 14:19:14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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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核。

(六)办理聘用手续

省教育厅将专项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学院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由我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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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山西能源学院

2019年7月28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9/0729/307791.html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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