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公告(2)

2019-08-28 13:38:17 |文章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2.报名审核: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3.招聘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数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查询;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选。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提供户口本个人页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择业期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关协议书。

(3)报考职位对职称资格、执业证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缴费证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需一致。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5)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5)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面试名单公布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2:00止。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时间、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形式: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各公招单位面试形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需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场,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5.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6.笔试免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9/0828/313565.html

(编辑:admin)
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

公众号

QQ客服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