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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教师40人公告(2)

2019-08-29 09:24:25 |文章来源:溧水区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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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证件及材料(除应聘登记表和简历外)均需提交原件的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4.调整或核减计划

高中教师岗位如出现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的,可根据学校紧缺专业需求,结合实际报名情况,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岗位信息表》公布的高中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总量内调整各高中的招聘计划,或按照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溧水区政府网、溧水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须按照电话通知要求于指定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交溧水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12号)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发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综合考评工作。

综合考评采取课堂教学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 课堂教学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溧水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课堂教学进行评分。课堂教学评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成绩计算

按照课堂教学评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考评总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溧水区政府网站、溧水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苏教人﹝2019﹞5号)中,有关探索县级直接管理教师制度,推进区域内教师均衡配置,鼓励将“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要求,本次招聘的小学和初中教师,将与溧水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由溧水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并根据教育发展需求和教师均衡配置要求,统筹配置到相应学校。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溧水区教育局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根据《溧水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溧委组〔2016〕72号)文件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高层次教师在正式聘用并与招聘单位签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聘用协议后,可享受溧水区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和名特优教师的其他待遇。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随迁居住需办理落户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办理落户手续,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安置配偶工作及解决子女入学(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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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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