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德州市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100人公告(3)
2019-09-02 08:47:34 |文章来源:灯塔-德州党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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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灯塔—德州党建”等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组织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八、管理及待遇
1、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列入市直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
2、职务安排。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可安排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可安排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职称评聘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
3、培养选拔。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挂职锻炼等工作,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4、补贴政策。引进人员优先使用人才公寓,并享受生活补贴,同级财政部门5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博士生800元/月、硕士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博士生安家补助费执行市有关规定。
5、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九、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4—2687677、268708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4—2345117(市考试测评中心)
附件:
附件1:德州市2019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德州市2019年引进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重点高校名单.doc
附件3-德州市2019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报考指南报考指南.docx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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