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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关于共同犯罪的总结

2019-09-18 11:21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可谓重中之重。华图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公基备考技巧,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水平,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一、共同犯罪的含义: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1.二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同时,两个人都必须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2.共同:意思联络。

3.故意:主观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以下情况不属共同犯罪: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

2.一方故意与一方过失的犯罪行为

3.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

4.同时犯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6.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

三、犯罪主体的种类:

1.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种类:(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2)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种类:(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

3.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胁从犯是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加犯罪的,是在被威逼、胁迫之下参加犯罪的。

注意: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对教唆犯的处罚:(1)在共同犯罪中如果是起主要作用的,就应当按照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的,就按照从犯处罚。(2)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例1·单选】甲盗窃了一辆摩托车,交给朋友乙帮忙销售,乙明知是甲盗窃的赃物,仍将摩托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乙的行为( )

A. 与甲构成共犯

B. 不构成犯罪

C. 独立构成犯罪

D. 与丙构成共犯

【答案】C

【解析】共同犯罪需要有事前的意思联络,而本题中甲并没有提前跟乙说去偷车,这种情况属于事前无通谋事后有帮助的行为,故乙独立构成销赃罪,所以本题选C项。

【例2·单选】甲(13岁)与乙(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甲看好地形,准备好犯罪工具,制定好了行窃计划。当晚,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送至公安机关。对二人处理正确的是( )

A. 不成立共同犯罪,由乙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B. 不成立共同犯罪,由甲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C. 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乙为主犯

D. 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甲为主犯

【答案】A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同时,两个人都必须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而本题中,甲只有13周岁,不满14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故不构成共同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本题选择A项。

(编辑:shixiao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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