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婚前与婚后财产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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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中对财产的一般规定
1.夫妻共有: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或妻一方所有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彩礼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婚后财产
1.婚前财产婚后增值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真题链接】
甲男和乙女结婚两年后在双方父母出资的帮助下,购买了一套房产,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如今准备离婚,请问该如何分割这套房产( )。
A.归甲
B.归乙
C.按女多男少比例分割
D.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答案】D
【解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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