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招聘15人公告(2)
2019-11-06 10:41:18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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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监测与科研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在http://hrr.mee.gov.cn/正式发布具备考试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
报名应聘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前往长江监测与科研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分别采用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公告。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
2、面试
硕士岗位取笔试成绩前5名参加面试(博士学历人员报名硕士岗位的均需参加笔试),如少于5人,均参加面试;如第5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博士岗位通过初审应聘者与拟招聘人数小于8:1时,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人员筛选,通过初审应聘者与拟招聘人数大于等于8:1时,增加其他综合测试环节初选后再进行面试。
硕士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博士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分为两个部分,考生首先进行20分钟的PPT介绍,包括教育研究经历,主要研究结论与意义,论文、专利、专著发表与获奖情况,未来研究计划,自身研究优势与特长等;专家进行20分钟自由提问,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问题,并根据考生PPT介绍与现场答辩情况综合打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对于仅需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4、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公告。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指定的统一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四)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长江监测与科研中心组成考核组到被考核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长江监测与科研中心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
(六)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招聘。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等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由长江监测与科研中心承担。
七、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长江监测与科研中心综合处
联系人:章纯
电话:027-82927454
邮箱:cjjrsc@mee.gov.cn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清小路13号
八、监督举报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27-82927426
长江监测与科研中心监督电话:027-82829141
附件一:长江监测科研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9/1106/326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