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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贵阳市南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人公告(4)

2019-11-18 15:02:07 |文章来源:南明区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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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提供退役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被委托人须持双方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及《委托承诺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全部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3.在职人员须持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在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复审人员由区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的单位的由上一级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中、小学教师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无工作单位的复审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复审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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