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外招聘12人公告(2)
2020-03-31 13:58:19 |文章来源:西双版纳人力资源市场|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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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面试、体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后提出拟聘用人选,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对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与没有举报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政务服务工作的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期间自动放弃或者发现不宜录用的情形(资格条件第二项所列情形),将从进入考察面试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三、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
1.经批准使用的聘用人员,工资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76号)文件规定执行。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月发放,一年以12个月计发。
2.编外聘用人员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编外聘用人员不享受单位补助的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等福利。
(二)管理
1.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编外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岗前培训、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间,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等人员,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3.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已录用的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隐瞒。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纪检部门检举、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691—2128786(州纪委州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691—2147835(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一)节假日调休按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二)编外聘用人员在编制指标内出现空岗的,将按照以上办法进行补充招聘。
(三)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面试、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相关程序进行。
(四)具体招聘事宜请致电州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咨询了解。(联系人:符娅玲0691—2144819)
(五)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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