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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滨州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补充招聘疫情防控专技人员3人公告(2)

2020-04-02 15:21:15 |文章来源:滨城区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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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本简章岗位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完全符合。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在《应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按手印。

2.网上资格审查。滨城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成功发送报名邮件1天内未收到审查回复的,及时与滨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确认审查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1:2。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面试和公示。暂定于4月19日进行网上面试,面试相关事项通过报名邮箱发送,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个人报名邮箱,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察人选与招聘单位签订《疫情防控劳动协议》,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察和体检。由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次招聘考察和体检工作延后开展。待疫情过后,由滨城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门人员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并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用人单位和考察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和备案。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签订《疫情防控劳动协议》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违纪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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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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