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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济宁医学院公开招聘129人简章(2)

2020-04-24 17:09:54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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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济宁医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博士应于2020年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6)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提交体现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只需封面、目录、摘要)扫描件;(7)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相应证书、证明的扫描件。(8)应聘教师74、教师75、辅导员01和管理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应聘辅导员02、03、04、05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由目前所在党组织出具,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由任职期间所在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出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2)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个人报名电子邮箱和我校人事处网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辅导员02、03、04、05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管理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师74、75、76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思政课教师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最低合格线55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个人报名电子邮箱和我校人事处网站。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个人报名电子邮箱和我校人事处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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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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