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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92人简章(3)

2020-04-27 13:14:25 |文章来源:张家港卫生人才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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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01~14号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15~137号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分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4)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当场发放体检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核申请,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录用通知书》。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至录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机关将主动联系考生。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23103。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87102。

附件:《2020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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