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招考信息 > 医疗招聘 > 2020年云南省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

2020年云南省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7人公告(2)

2020-05-18 11:30:51 |文章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0年云南省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1)非2020年毕业生提交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普通招生计划岗位必须提供)扫描件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2)2020年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复核,如毕业后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应聘人员统一将以上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电子邮箱。

(二)报名时间、地点、邮箱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29日上午8:00—下午17:30

1. 普洱市中医医院

地点:普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思茅区茶城大道13号)

邮箱:694404666@qq.com

2.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

邮箱:Peseyrsk@163.com

3.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点: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11号)

邮箱:smcdc_bgs@163.com

4.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

地点: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23号农垦局二楼办公室)

邮箱:pesmys1970@163.com

(三)资格审核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如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确定是否进行面试。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后,由各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四、公开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经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二)面试方式

专业知识测试(现场面试)。

(三)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应变与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组织单位按照保密和优质等有关规定,组织准备面试题目,提供面试使用。面试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评委向考生提问3-5道题目,考生逐一回答问题至全部结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内,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评分。

(四)评委组成

根据面试工作需要设置面试评委组,每个评委组7人(设主评委1人,其他评委6人);评委抽调市卫健系统内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业务水平高、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

(五)面试成绩计算

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人员的,则按规定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

(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资料:评委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有关资料,必须收集整理,留存归档;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五、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按规定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六、考察和体检

签订协议人员按规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人学籍档案原件和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各用人单位及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无异议的进入体检,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0518/353096.html

(编辑:admin)
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

公众号

QQ客服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