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2

2020年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2)

2020-06-24 15:47:34 |文章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0年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时公布。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试实施办法

(一)笔试

1.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7日在无锡市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按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锡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锡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5.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2.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3.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要求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在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题目含公共题目和专业题目。公共题目主要考核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等能力;专业题目着重考核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4.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及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最低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重新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0624/355656.html

(编辑:admin)
图书推荐
课程推荐

公众号

QQ客服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