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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712人公告(3)

2020-09-14 14:25:37 |文章来源:文山州人社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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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号码以“5326”开头的,无论因工作或上学等原因导致户籍发生迁移的,均认定为文山州生源,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栏为“文山州”的岗位要求。(2)生源地和户籍不属于文山州内各县(市)的考生,报考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19年12月31日之前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文山州各县(市)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文山州各县(市)。(3)在文山州大中专院校就读且户籍已转入学校的2020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视为文山州户籍。

5.毕业年份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予以证明,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6.笔试加分认定

(1)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印制的《烈士证明》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2)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州委《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文发〔2006〕24号)精神,对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学历层次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加3分,大学专科毕业生加1.5分,中专毕业生加1分。符合加分的少数民族,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根据《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文政发〔2005〕93号文件)规定,符合加分的优秀运动员,银牌获得者笔试成绩加40分、铜牌获得者笔试成绩加30分。在资格复审时要求提交《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就业加分认定表》,文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分认定,咨询电话:0876—2190662。

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具备加分条件而未选择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具备加分而选择加分的,按有关政策处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三)网络缴费

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9月28日24:00。

报名费50元/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只面试的岗位在进行网络报名时只进行资格审核,不收取费用。各岗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报名情况公布

9月30日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19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24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文山市,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

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自备。严禁将各种手表、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笔试成绩公示

省厅人事考试院完成阅卷将笔试成绩下发后及时在文山州人社网公示笔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在文山州人社网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文山州人事考试院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1月27日,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人选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州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县乡事业单位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1日。

资格复审地点以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为准。

3.资格复审内容

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20年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毕业证(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最迟于考察时提供)、学位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若所提供资料与招聘计划岗位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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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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