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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招聘3人公告(2)

2020-09-15 16:32:03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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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以岗位要求为准。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考方式

具体考试方式以岗位要求为准。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水平。内容包括具体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成功即须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jseea.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面试前要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教育厅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书。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4.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书。专业测试成绩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测试合格分数线为专业测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测试合格分数线为专业测试总分的50%。

5.总成绩。有笔试要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10%+专业测试成绩×40%;没有笔试要求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四、公示与备案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jseea.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3235819。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25-8323581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yinyj@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368。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0/0915/360137.html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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