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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0.11.4)(3)

2020-11-04 10:57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8.下列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有( )

A.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B.醉酒的人

C.完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A项:根据《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A项正确,当选。B、D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完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C项错误,不当选。醉酒的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B、D项正确,当选。因此,选择选ABD项。

三、判断题

9.国家工作人员只要不是直接利用本人的职权,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不构成受贿罪。( )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受贿罪知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本题错误。

10.在我国的刑法中,附加刑的刑种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类型。( )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所以,附加刑的刑种不仅仅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类型,题干表述有误。因此,本题错误。

(编辑:李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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