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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0.12.2)(2)

2020-12-02 10:30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5. 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

A. 过于自信的过失

B. 疏忽大意的过失

C. 间接故意

D. 直接故意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题干中并未体现甲认为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产生。B项: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而使得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题干中甲是事前知情,并非没有预见。C项: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甲明知丙误食毒药的后果却放任丙食用了带有毒药的饭菜并未上前阻止,应属于间接故意。D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题干中甲意图杀死乙,并无直接致丙死亡的故意。因此,选择C选项。

6. 李某为公司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为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

A. 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 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 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 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李某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保护本人的健康权而损害了黄某的财产权,属于紧急避险,不应负刑事责任。因此,选择D选项。

7. (多选题)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下列权利中属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的是( )

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C.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和担任国有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

D. 担任公司、企业领导职务的权利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担任公司、企业领导职务的权利不属于上述规定范畴。因此,选择ABC选项。

8. 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 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B. 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C. 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D. 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的抢劫,张某奋起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B项:《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王某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而不得已侵害路人的财产权,构成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C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危害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刘某13岁盗窃不负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D项:《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0岁的赵某醉酒驾车撞死路人,构成犯罪。因此,选择D选项。

(编辑:李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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