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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15人公告

2025-11-14 10:36:28 |文章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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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增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人才保障,根据《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鄂党发〔2023〕19号)和《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3〕60号)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15人。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5.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含2026年6月30日前毕业的考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6.年龄要求: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即1989年11月14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即1984年11月14日之后出生);

7.专业及其他要求:符合《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受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

(三)不得引进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2026年6月30日前毕业的学生);

3.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11月21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至2025年11月30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6年6月30日前毕业的考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以及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17:30。高新区将根据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的人员,或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信息或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一经核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查和资格复审

1.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技术岗1采取业绩评估形式进行考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60人(含60人)的,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查,面试成绩即为考查总成绩;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60人的,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考查。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笔试环节不划定范围,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3的比例划定面试人员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筛选进入面试人员资格使用,不计入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不划定范围,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主要考查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成绩按高低排序,面试测试成绩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最终确定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鄂尔多斯高新区在考查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07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6年6月30日前毕业的考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引进名额空缺的,按照考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高新区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高新区具体实施。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由鄂尔多斯高新区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应在通知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进行,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鄂尔多斯高新区进行复核后作出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查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按引进程序进行。

根据考查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以及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作出结论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人员名单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引进的人才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为3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三、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引进人员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其他引进人员使用总量控制数(控制数编制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四、其他事宜

(一)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和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5.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聘用到《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

(五)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六)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高新区咨询电话:0477-2788049

鄂尔多斯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举报电话:0477-277507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诚信承诺书

中共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原文标题: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1114/532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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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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