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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有关问题解答(3)

2009-06-29 11:32      文章来源:网络综合

    13.双学位的报考者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答:如果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也就是说需要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14.一些医疗类职位有具体执业范围职称的要求,如何确定报考者的职称是否符合?

    答:首先看报考者的职称证书是否与职位要求的一致,若职称证书未注明执业范围,可通过审核考生的职称评审表来认定报考者的执业范围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15.职员考试要考《申论》吗?

    答:不考《申论》。招考职员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四大类,各职位的考试专业均在职位表中注明。

    《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的考试复习资料可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购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电话:83776655)。

    16.何谓深圳生源毕业生?

    答:深圳生源毕业生是指高考(中考)之前具有深圳正式户籍(蓝印户籍除外)的人员。

    17.深圳院校毕业生包括哪几所大学?

    答:包括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8.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答:报考者可根据职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如果职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如:“经济学类(0201)”,则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及金融学都可报考;如果职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如:职位要求“经济学(020101)”,则只有经济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者所学专业判定是否符合。

    19.能否提供各区或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

    答:涉及招考政策问题,应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咨询。电话如下:

    市委组织部:82093036

    市人事局:82107225,82001738;

    涉及具体招考职位的问题,向各区或市直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咨询,有关咨询电话如下:

    罗湖区人事局:25666257;南山区人事局:26542357

    宝安区人事局:29996374;龙岗区人事局:28905246

    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88211713;

    深圳市卫生局:25531455; 深圳市教育局: 82105535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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