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事业单位小程序
4006-01-9999
您当前位置: > 试题资料 > 笔试真题 >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网资料:法律(3)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网资料:法律(3)

2012-04-12 15:22:3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www.sydw8.com/ 文章来源: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网

扫码回复: 白皮书 免费领取备考白皮书

回复: 免费资料 领取全科目备考资料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网发布: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网资料:法律(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安徽省直事业单位考试辅导4月21开课

2012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012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招聘1192人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复习资料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

  (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

  (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原则。

  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邦联是几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基本共同目的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征有:

  (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各成员国以下的政府才是地方政府。

  (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的宪法。

  (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的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

  8、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


推荐阅读:>>>2012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2012年安徽事业单考试位备考专题

>>>2012安徽事业单位考试最新招考汇总

>>>2012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考前辅导(网校)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事业单位考试推荐
热点考试
招考公告 职位表 报考流程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报名人数 政策法规 历年考情 考试大纲 录用公示
准考证 成绩查询 资格复审 面试名单 体检名单
实用备考
每日直播 时政周播 领资料包 试题资料 备考资料
图书购买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络课程 更多>>>
(编辑:姜芃)
推荐活动
联系方式
华图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事业单位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获得更多有用资讯
华图事业单位官方微博二维码

事业单位微博号

关注微博号
领取更多备考福利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