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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之民族与宗教(2)

2012-06-05 11:28      文章来源:新疆华图
  4.宗教团体组织

  与我国多种宗教信仰的存在相适应,我国成立了多个宗教团体组织,主要有中国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等。

  5.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1)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彼此尊重,互相团结。

  (2)各宗教不论大小,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各宗教之间平等相待,和睦共处。

  (3)实行政、教分离,国家政权不能被用来推行或禁止某一种宗教,宗教也不能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学校教育等。

  (4)国家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5)我国各宗教坚持自主自办,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同外国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进行交往,但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坚决抵制国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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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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