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备考之言语表达注意事项(2)
四、怎样作恰当的解释
在面试中解释是常用的表达方式。解释的目的是将考官不明白或不了解的事实、观点说清楚,或是阐释某件事的原因,或是将考官的误解及时澄清。
“解释”本身并不难,但要使自己的解释达到预期效果,这就需要一定的原则和技巧了。
1.有理有据
解释其实就是阐明考生的论点和论据。在你确凿的证据和一定的逻辑推理的支持下,考官将很容易接受你的解释。
2.实事求是
解释时若真实情况难以置信,请考生不要寻找借口,强词夺理,更不能巧言令色,凭空编造。该解释的,就讲明客观原因,表明自己态度;不该解释的,不要乱加说明。
考生若有不便直说的或考生不愿在考场表露的,可以如实向考官说明并请求他们谅解。
3.承担责任
当考生被要求解释自己过去工作中的失误或某些不足时,若仅仅说明事情的经过而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明智了。考生最好勇于承担责任,通过自己的解释获得考官的信任和谅解。请放心,对此考官不会只注意“错误是谁造成的”,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谁承担的责任并做了怎样的解释”。在自己承担责任时,要就事论事,将责任严格限定于所解释的事情上,不要随意扩大。有的考生误以为自己承担的责任越大,就表明自己的态度越诚恳,这种误解后果会很严重。有的问题甚至只需自己承认自己的失误或不懂,不用解释。例如考生迟到5分钟,除非有确实的理由,否则不要解释,诚恳地向考官道歉就可以了。
4.间接解释
即以第三者的角度去解释,包括自己原单位领导、大学的老师、奖状证书等书面材料以及媒体资讯等。引用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解释将增强自己解释的客观性和说服力。
五、小心陷阱
考官常用到的三种谈话方法可能为考生布下了陷阱。
一是“漫谈法”。“漫谈法”就是漫无边际地与考生聊天,所提问题没有什么规律,考生揣摩不出考官意图,也就解除了紧张情绪和戒备状态。这时考官可能突然问出关键问题,让考生猝不及防,泄露真情。为此,考生必须警惕,要知道考官同样是希望提高面试效率的,考官所提的问题即使再简单也是有其一定目的的。
二是“逼谈法”。“逼谈法”就是压迫式问答,考官对于那些必须让考生回答的问题,一般采取这种方法。如“本单位没有条件马上解决住房,你愿不愿意来”这种限定式的提问,似乎只能有两种回答:“愿意”或“不愿意”,而且考官正期望你作出明确的回答。考生如果可以明确回答当然没问题,但有时考生无法作出“二择一”的选择,这时请考生从这个“两难”的陷阱中跳出来,因为你还可以采用模糊性回答等第三种回答方式。
三是“逆谈法”。“逆谈法”中考官先告诉考生本单位如何不好,若考生情绪因之受到影响,那么就掉到这个陷阱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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