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事业单位考试行测辅导:法律常识(4)
二、重点关注新法,了解新法亮点,提炼重点法条。
就国家公务员考试而言,近三年来,新法很受命题者青睐,2009年考查了《突发事件应对法》;2010年考查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食品安全法》;2011年国考三道法律题全部考查新法,而传统的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没有涉及。
《刑法修正案(八)》
【基本情况】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法亮点】此次对刑法的修正,亮点很多。主要有:
削减了13个死刑罪名。
关于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
规定醉驾飙车无后果也入罪。
“欠薪”入罪。
强迫劳动罪加刑。
严格限制缓刑,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高刑期。
【重要考点】
一、七十五周岁以上人犯罪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三、数罪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