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试行)》测试卷(10)
2012-12-14 1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哪些规定办理?
(一)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二)调查机构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制作《交通行政强制调查报告》;
(三)调查机构将《交通行政强制调查报告》连同有关案卷材料送法制机构预审后,报送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
(四)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六)调查机构认为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暂停实施交通行政强制措施,经补充调查并按照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作出的程序,报送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
(七)经审查确需采取交通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制作《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八)实施交通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制作《交通行政强制现场笔录》,将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强制实施情况予以记录,并由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和执法人员签名(盖章);
(九)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其他规定。
一、 填空(20题20分,1题1分)
1、
2、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年度目标责任制
4、《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