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规范性公文(2)
三、规范性公文的写作要求
1.维护文件的高度一致性
规范性公文的内容与形式必须与法律、其他法规、规章以及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机关与同级机关
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与自己制定的并尚有执行效用的其他有关规定保持促进一致;与制定机关的职
权相一致;本文件的上下文之间,对同一概念的表述词语相互一致。
2.维护文件的高度严密性
严密性指文件结构与语言表达具有周密严谨有效的特点。
3.维护文件的条理性
规范性公文的层次分明、理序顺畅、分类合理、主题突出、排列合理有序,只有维护条理性,才能保持各部分内容的系统性与连贯性,避免出现脱节现象。
4.维护文件的简明性
规范性公文必须明确周详,便于理解、记忆和执行。以说明的表达方式为主,不作详尽的列举和解释。文字尽量简洁精确、高度概括、言简意明。
5.维护文件的稳定性
规范性公文一经公布生效就应在一定时期内都具有可行性,不能朝令夕改,变化无常,为维护这种稳定性,在写作前应作充分的调查研究,发扬民主,广泛吸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维护文件的连续性
规范性公文之间具有必要的连续关系,为维护这种连续性应在新文件中广泛收集与查阅有关文件并认真进行分析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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