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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事业单位面试:浦东新区区府办职能职责

2013-06-25 10:42      文章来源:未知
2013年上海市事业单位面试专题页:区域面试真题面试备考指导

区府办及各处室职能
[信息来源:区府办  发布日期:2009-11-17 更新日期:2013-05-08]
一、主要职责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办事机构,同时负责区政府政策研究、法制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涉外管理和国际合作、公共应急管理协调、国内合作交流、公务接待、驻京联络、政社合作和公共服务、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围绕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发挥政府决策辅助系统作用,保证区政府各项工作协调顺利地进行。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向市政府、区委的重要报告,组织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区性会议主要领导讲话稿以及区政府阶段性深度工作总结、思路等文稿。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就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拟办意见。
(三)负责区政府各类重要会议的计划安排、议题协调、会议纪要撰写等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市、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区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
(六)负责新区实事工程立项工作。
(七)负责收集并及时向市政府、区政府领导报送新区重要政务信息;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对浦东开发开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或咨询;负责强化智囊库功能,发挥决策、参谋、咨询作用;组织政策研究成果的交流。
(九)负责区政府每周工作安排和区政府领导参加重要会议、接待、活动以及邀请新区区委、人大、政协领导同时参加的建议意见;提出县以上各级政府代表团访问、考察(视察)浦东的安排方案并落实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活动;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
(十)负责新区应急委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组织编制区城市安全、公共安全应急系统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等;负责保障应急指挥平台正常运转;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解释清理工作;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及会签;全区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
(十二)负责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参加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审核和执法证核发以及执法主体的管理;组织执法监督检查、协调执法中的矛盾和分歧;负责区政府限期拆迁决定的审核;办理行政法律事务。
(十三)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数据库的管理,统一审批标准,根据需要,对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要素进行及时调整;负责牵头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改革的配套制度,完善企业办事和个人办事服务的运行体系;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审改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并及时处理审批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政府事务重组的研究,提高政府事务组织水平和办事效率。
(十四)负责协同整合社会组织资源,发育公共领域,研究推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机制,做好政社合作平台服务工作;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对市民中心窗口队伍实施管理,对办事项目的受理和办理效率进行监督;负责为入驻市民中心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办事对象提供支撑平台;为入驻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市民中心信息系统开发、维护和升级的管理。
(十五)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新区外事工作;协调处理新区涉外事件,做好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审核、审批新区党政机关人员出访申请,审批在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人员的出访申请;负责对外邀请管理工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沪的签证通知函电;审核、审批浦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等接受外国人捐赠事项申请。
(十六)负责参与区政府重大涉外合作项目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和归口管理新区范围内、政府间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参与区政府重大涉外合作项目的联络、协调和跟踪;负责新区筹办的国际会议的报批和参与国际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收集、汇总和研究国际重要政治、经济信息及新区外资企业有关情况。
(十七)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行政经费的管理,委托单位帐务管理和财务预决算;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和日常办公设备、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区级机关重要会议、活动和接待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防汛防台及消防、环境卫生工作,区级机关水电煤通讯等设备的保障;负责新区四套班子领导的有关后勤服务工作,区委、区政府领导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十九)负责新区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本区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区企业到各地投资与合作;协调组织为中央和各地在本区企业服务;联系协调市政府驻外省区市办事机构和各省区市驻沪办事机构、社会团体等;负责相关代表团来访接待工作。
(二十)负责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办局、其他省市驻京办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联系沟通;协同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新区在涉及国家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中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加强驻京信息搜集整理报送,承担新区及相关委办局领导赴京办事的联络接待工作。
(二十一)承办新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处室职能
秘书处工作职责
  处  长  陈春艳  tel:28282996
  副处长  王建明   tel:28282231
  副处长  朱宏涛   tel:28282666
1、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各类文件、电报、简报、刊物、信件等的收发、拟办、流转、催办、保管等工作。
2、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各类文件的草拟、修改、审核、报批、制发等工作。
3、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等的传阅、保管工作。
4、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组织、材料准备、会场服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撰写等工作。
5、负责区政府大事记的编辑工作。
6、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件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移交等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保密管理和清退、销毁等工作。
7、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
8、负责区政府领导秘书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处(督查处)工作职责
  处长  张骅程 tel:58788388*11806
副处长  范远汇  tel:28282280
  副处长  邢裔锦  tel:58308076
1、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拟写工作。
2、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活动的工作备忘录撰写工作。
3、负责及时向市政府报送新区重要政务信息;负责收集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送重要政务信息和情况。
4、负责健全和完善新区政务信息网络,坚持开展信息员活动,协助各单位提高报送政务信息的质量。
5、负责《专题会议纪要》、《工作备忘录》、《工作简报》、《浦东情况》、《每日要情》、《情况专报》的撰写、编辑工作。
6、负责市、新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新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并负责联系和指导新区各单位的办理工作和承办人员培训工作。
7、负责新区实事工程立项工作。
8、负责新区综合信息、有关材料的编辑、撰写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政务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以及计算机保密等有关工作。
9、负责牵头“区长网上办公会”的办会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负责对市政府督查事项的办理及专报工作。
12、负责对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工作。
13、负责对区政府有关会议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决策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14、负责区政府领导有关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15、负责对督查事项进行分解立项,提出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等要求,报请区府办领导审定后实施督办。
16、负责新区督查网络的建设和联系,开展督查网络活动,进行督查业务指导和考核、评比。
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络处工作职责
  处长   王爱民  tel:58788388*10504
  副处长  陆 峰  tel:68545508
1、负责提出浦东新区政府每周工作安排意见;拟办浦东新区政府领导参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建议意见,并落实联络、协调工作;承办市以上领导、市有关部门和兄弟区县领导参加浦东新区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有关邀请手续;负责提出市领导视察浦东新区政府有关工作的建议方案,并协助落实联络、协调工作。
2、负责提出浦东新区政府领导参加重要会见、重要接待的拟办意见和国务院各部门、县以上各级政府代表团访问、考察(视察)浦东的安排方案,并落实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浦东新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各街镇及开发公司的内宾接待工作。
3、负责落实浦东新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会议、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浦东新区政府领导因公外出的接送工作;承办浦东新区政府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回单位后销假等有关手续。
5、负责浦东新区政府各部门拟邀请区领导出席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每月预报工作;负责浦东新区政府重要活动的每月汇总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管理协调处工作职责
  副处长  赵兵  tel:28282363  
1、负责浦东新区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和执行浦东新区应急委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负责接报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协调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浦东新区应急委决定向各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对浦东新区各值班部门(单位)的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3、负责收集分析国内外和各单位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提出对策和建议。
4、负责组织编制浦东新区城市安全、公共安全应急系统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保障区应急指挥平台正常运转;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负责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
行政处工作职责
  处 长  陈 斌   tel:28282002
  副处长  胡义强 tel:28282008
  副处长  翁卫平   tel:28282978
  副处长  张锦伯   tel:68547413
1、负责对新区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计划、管理、指导、督促检查。
2、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行政经费管理,负责委托单位的帐务管理和财务预、决算,对区政府办公室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负责区府办固定资产管理和日常办公设备、用品的计划、采购、登记、供应和库房管理工作,定期对区府办固定资产进行清点。负责对区府办财产更新、转让、报废的审核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公务车辆和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新区机关内驾驶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业务技术的培训及所属用车的调度。
5、负责新区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有关接待的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新区办公中心安全保卫、防汛防台及消防、环境卫生、报刊订阅与分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水、电、煤、通讯等设备的配备、保养、维修等工作。
7、负责新区四套班子领导有关服务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研究处工作职责
副主任 侯咏松  
副处长  冯亚飞  tel:28282275
1、负责起草区政府重大报告、汇报,起草全区性会议主要领导讲话稿,起草区政府阶段性深度工作总结、思路、计划等。
2、围绕新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对浦东开发开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或实施方案,供新区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3、负责强化智囊库功能,发挥决策、参谋、咨询作用。
4、负责与市政府研究部门及社会研究部门的联络和新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政研机构的协调工作。
5、负责编发《新区政研动态》,组织政策研究成果的交流。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涉外管理处(国际合作处)工作职责
  处 长  陈永嘉   tel:28282045
  副处长  石 凤   tel:28282043
副处长 冀晓红 tel:28282044
1、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浦东新区的情况,研究起草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新区面上的外事工作,提升新区外事工作水准与能力。
3、负责审核、审批新区党政机关人员的因公出国(境)申请,审批在浦东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因公出国(境)申请,做好APEC商务旅行卡的受理、审核工作。
4、负责新区对外邀请的管理工作,按授权为注册在浦东新区的企事业单位核发外国人来沪的签证通知函电。
5、负责市领导、区领导会见外宾、参加外事活动的报批、安排和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指导新区外事接待、民间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的建设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市、区重大外事活动,确保此类活动在新区成功举办。
7、负责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新区范围内、政府间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参与区政府重大涉外合作项目的联络、协调和跟踪。
8、负责参与协调处理新区范围内发生的涉外事件,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涉外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9、负责做好友好城市交流项目的立项、组织、跟踪及指导与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参与、协调和申报新区政府举办或协办的国际会议,管理、指导、审核、核报新区各有关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国际会议。
11、负责建立新区各委办局、各直属集团公司为主的新区涉外干部队伍和管理网络。
12、负责做好新区范围内对外国友好人士的表彰、奖励等报批工作。
13、承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因公出访的组团工作,协助、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新区其他领导因公出访的组团工作。
14、负责做好外事电子政务建设,建立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外事业务应用网络。
15、负责做好新区领导外事翻译工作及信息摘译工作,承担新区区委、区政府领导涉外来往函电的处理和报批。
16、负责审核、审批浦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等接受外国人捐赠事项的申请。
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规处工作职责
  处长  袁媛   tel:58788388-64321
副处长 唐丽红 tel:58788388*64320
1、负责编制区政府年度立法(规范性文件)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督促、指导、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2、负责起草有关浦东新区制度创新方面的市人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负责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审核。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及会签。
4、负责各部门、各街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公告准予备案的文件目录。
5、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编纂工作,协调处理规范性文件应用解释和执行中的分歧、矛盾。
6、负责为区政府重要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政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为新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新区政府重大合同法律审核等行政法律事务。
7、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的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开展法制课题研究。
9、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10、负责承办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案件。
11、负责编印《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报》以及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复议处工作职责
  处 长  陈桂平   tel:68541389
  副处长  蒋薇薇   tel:28282240
1、负责本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管理,编制区政府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负责全区依法行政推进工作状况的统计分析,对本区依法行政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研究并提供指导。
2、负责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有关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
3、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资质管理和执法证件核发,行政执法制度的组织推进和检查落实。
4、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5、代理区政府参加行政诉讼应诉。
6、承办区政府行政赔偿案件。
7、监督、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的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
8、承办新区政府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合同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核。
9、办理新区政府限期拆迁决定的审核及协调工作;对限期拆迁决定审核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配合重大动迁工作,做好动迁政策的咨询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工作职责
  处 长  蒋红军   tel:28282630
1、根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府关于审改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负责统筹和指导,推进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改革方案、计划、细则、分工等。
2、负责牵头组织学习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管理经验,借鉴国内兄弟省市的好做法,研究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做法。负责对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重要改革内容,进行项目化研究储备,为区委、区府提供决策参考。
3、负责管理浦东新区行政审批事项数据库,统一审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国家和上海市审批权限调整等情况,对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要素进行取消和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保证审批数据的及时性、正确性和统一性。
4、负责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加强法律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改革的配套制度,推动改革有序合法进行。负责完善企业办事和个人办事服务的运行体系,加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能够推动规范、高效、透明、优质审批服务的其他工作。
5、按照市委、市府、区委、区府的要求,结合年度重点改革内容,督促检查各项审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组织协调审批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处理。
6、负责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专业机构、职能部门及社会评估和评价工作,以社会满意度为标准,进行开门改革,着力提高企业和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建立诚信体系和社会责任体系,强化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实现动态管理。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作交流处(驻京联络处)工作职责
  处 长  奚晓龙   tel:68544282
  副处长  周新龙   tel:28282631
  副处长  宋建东   tel:28282627
  副处长  蒋晓风  tel:28282627
(一)合作交流处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区有关“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战略、方针;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本区合作交流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组织研究本区合作交流工作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提出本区扩大对内开放、推进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指导方针、工作原则、政策措施和相关建议。
2、按照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本区合作交流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制定本区合作交流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建设。
3、承担区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本区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重点联系、指导区有关委办局、各功能区域、街道办事处、镇和社会团体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本区国内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区合作交流信息的综合和发布,为社会提供相关信息公共服务;组织收集、整理本区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信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组织、指导、协调本区有关单位做好相关数据的调查与分析研究工作;负责推进本区服务全国平台体系建设,建设与管理合作交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5、负责牵头组织本区参加国内大型经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区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协同做好本区到各地、各地在本区的招商引资和展销博览等活动的服务工作;协调组织为中央和各地在本区企业服务。
6、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区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工作;负责与对口支援地区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驻京联络处工作
1、负责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驻本区办事机构的联系、服务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地在本区单位和人员的社会稳定工作。
2、负责区政府有关合作交流方面的接待工作、接待经费的管理,制定、完善接待规范。
3、负责与国务院有关部委、北京市有关委办局及其它省市驻京办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地与各国商社、国际知名企业、金融驻华机构交往,为浦东经济建设招商引资。
4、负责承办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对浦东新区上报给国家有关部委办局的请示、报告协助呈报,跟踪、催办工作,并及时反映情况。
5、负责密切跟踪了解在北京发布的有关经济和科技信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传递,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积极主动地向北京和全国各兄弟省市介绍浦东新区情况,宣传浦东新区政策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与有关部门牵线搭桥,促进经济、科技的合作。
7、负责对浦东新区各单位驻京企业、办事处和联络点的管理工作,做好领导来京办事的联络接待工作,为新区有关部门来京办事提供便利。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人事处
  处 长  熊友进   tel:28282265
1、负责区府办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年度计划、总结起草工作,日常文件信函处理、来信来访和各类接待工作;负责区府办各类文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2、负责区府办领导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区府办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和安排。
3、负责修订和完善区府办内部各项制度,协调推进各项规章制度在区府办的贯彻落实;负责推进区府办岗位责任制和年度绩效管理等工作。
4、负责区府办机关党委、纪委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区府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区府办精神文明建设和学习型组织创建等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和政审工作。
5、根据区级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6、负责人事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区府办工作人员的计划、招录、培训和统计等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辞职等项管理工作。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处以下干部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等相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调配、交流、轮岗等计划及实施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区府办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室务会会议议题、会议材料及会议记录等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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