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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事业单位面试:浦东新区农委职能职责(2)

2013-06-25 13:52      文章来源:未知

(八)参与提出农村经济综合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资源配置,指导农业园区和农村村庄改造及村级经济建设。
(九)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十)协调推进农村社会发展工作。参与制定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参与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十一)协助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负责推进畜禽污染、化肥农药减量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协同区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绿化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增加农民收入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参与制定农民非农就业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利益的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十三)负责承办农业系统的涉外事务;协调组织有关农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指导创汇农业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处
(三)综合发展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办公室)
(四)种植业管理办公室(蔬菜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五)畜牧水产办公室
(六)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处
(七)农村工作指导处(政策法规处)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人员编制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3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3名。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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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htshiyed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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