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首页
微信

华图教育

微信号:huatuv

+ 关注
微博

华图教育

官方认证微博

+ 关注
登录 | 注册
你的位置:首页 > 试题资料 > 每日一练 >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每日一练(3.6)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每日一练(3.6)

2014-03-06 10:22      文章来源: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

  1、【绵阳-事业单位-2013-多选-61】宪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

  A. 宪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

  B.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C.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D. 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2、【绵阳-事业单位-2013-多选-62】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

  A.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B.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 秘密投票原则

  3、【绵阳-事业单位-2013-多选-63】人身自由与权力包括( )

  A. 公民的人数不受非法拘禁、逮捕、限制、搜查及侵害

  B. 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D. 公民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绵阳-事业单位-2013-多选-64】下列哪些犯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

  A. 贪污罪 B. 行贿罪 C. 受贿罪 D. 挪用公款罪

  5、【绵阳-事业单位-2013-多选-65】下列情形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

  A. 15周岁的人犯盗窃罪

  B.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

  C.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D. 醉酒的人犯罪
 

  1.【答案】BCD

  【考点】宪法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的宪法部分。“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选项A错误。

  2.【答案】ABCD

  【考点】宪法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的宪法部分。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普遍选举原则、平等选举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秘密选举原则)差额选举原则、选举权利保障原则。选项ABCD正确。

  3.【答案】ABCD

  【考点】宪法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的宪法部分。《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选项ABCD正确。

  4.【答案】ACD

  【考点】刑法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的刑法部分。刑法中规定只有国家工作人员作为犯罪主体的罪名包括: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挪用公款罪、报复陷害罪、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选项ACD正确。

  5.【答案】BCD

  【考点】刑法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的刑法部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A错误。第十八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BCD正确。

(编辑:姜芃)

上一篇: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每日一练(3.5) 下一篇: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每日一练(3.7)
事业单位:htshiyedanwei
想考事业单位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备考资料
每日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