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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北事业单位公基--马哲考点详解(三)

2014-04-30 11:03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第一节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大纲要求

  1?理解并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和发展观的基本要点;

  2?认识事物的联系引起事物的发展,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要点速记

  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形而上学认为世界上的事物是孤立的、静止的,而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并处于永恒的发展过程之中。

  唯物辩证法所讲的联系,指的是一切事物、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事物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多样的。

  1?联系的普遍性

  世界上没有任何孤立存在的事物。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是互相联系的。整个物质世界就是以多种形式相互联系的整体。

  2?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就是联系的客观性。

  3?联系的多样性

  联系是复杂和多样的。物质世界联系的普遍性,是通过具体的事物多种多样的具体联系表现的。例如联系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不同的联系对事物产生不同的影响和作用。所谓规律,就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与发展起着主要的、决定性作用。而事物的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同样会对事物发生影响和作用。两者都不可忽视。

  4?联系的系统性

  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事物不但与它周围的事物互相联系、互相作用,而且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之间总是处于联系和互相作用之中,构成一个开放的系统。我们把由相互联系的若干要素按一定方式所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并同其周围环境互相作用的统一整体称为系统。

  二、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又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1?事物的相互联系产生运动、变化和发展

  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是密不可分的。正是由于事物之间与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才引起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导致发展。例如:机械运动是作用和反作用、吸引和排斥相互作用的结果。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同在,具有客观普遍性。

  2?发展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由事物相互联系引起的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不是事物在原有状态下的简单重复,也不是一个一个变化过程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前后相连,呈现出历史的联系;又前后区别,呈现出跳跃的发展。其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新事物的产生,是质变、是飞跃。自然界中从无机物向有机物再向生命有机体的转化,从低级生物到高级生物直至向人类的进化,都包含着旧事物的死亡,新事物的产生;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同样包含着旧制度的死亡和新制度的产生。正是由于事物的永恒发展,才使物质世界能够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前进和上升。

  3?发展的过程性

  任何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是一个过程。所谓过程,是指任何事物都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过程是事物发展在时间上的持续和空间上的延伸。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要经历一个过程。正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因此,看问题就不能割断历史、不能只看一时一事。只有了解过去,才能理解现在,预见未来。

  总之,事物的普遍联系构成事物的永恒发展,使任何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整个世界就是“过程的集合体”。对具体事物来说,过程是这一事物产生、发展、死亡的历史。对整个世界来说,过程就是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历史。唯物辩证法以联系观和发展观为基本内容和总的特征,并进而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展现了世界的辩证图景。

  第二节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

  □大纲要求

  1?掌握质、量、度、量变、质变等基本概念;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2?理解并掌握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正确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实际意义,能够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理解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和联系,懂得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3?掌握辩证否定的含义,正确认识曲折前进的发展趋势。

  4?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而上学。

  □要点速记

  一、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

  所谓“质”,是指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所谓“量”,是指事物的数量、规模、大小、速度、程度等方面的外在规定性。

  质是与事物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世界千差万别的事物,就是因为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质。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一事物发生变化,失去其质的规定性,就不再是该事物,而转化发展为它事物。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事物量的规定性,要求我们注意对事物进行基本的数量分析,做到胸中有数,并善于从量的变化中把握事物质的变与不变。

  所谓“度”,是质与量的统一,是保持事物质的规定的量的限度。度的这个特性,要求我们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要善于把握“适度”的原则。“过犹不及”,正说明“过”与“不及”都违反了适度的原则。

  2?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在量变阶段,事物保持质的稳定性,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如水的温度1℃-99℃之间的变化,并不引起液态水质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在质变发生时,事物的稳定被破坏,处于剧烈的变化中,事物的性质发生变化,转化为其他事物。当水温升至100℃时,出现沸腾的汽化现象,水失去液态质而转为汽态质。

  3?质量互变规律

  质和量是事物的两种规定性,事物发生变化,必然由这两者来体现。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量变和质变既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1)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任何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当量变发展到突破原来事物的度,就会破坏事物质与量的统一,发生质变。水温不断升高,达到沸点,必然导致水的汽化。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创造了条件。

  在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中,由量变转化为质变,并不是过程的结束。事物通过质变,产生新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

  (3)事物的运动变化呈现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量变是事物连续的、渐进的变化。质变则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事物无限多样的发展过程。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也是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这就是事物质量互变的辩证图景,也就是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变化发展的质量互变规律。

  4?质量互变规律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是永恒的,事物的量变、质变、新的量变也是永恒的。量变转化为质变,新质变又开始新的量变,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这告诉我们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是缺一不可的。量变为质变准备条件,质变则实现了发展。否定量变、否定事物发展的渐进性,会导致脱离实际的主观蛮干。当不具备质变条件时,盲目飞跃,结果是欲速则不达,在社会实践中反受其害。同样,当量变逐渐积累、条件成熟时,不因势利导,促进事物的质变,只能导致停滞不前和僵化保守。这要求我们在实际生活中重视量变的积累,把握量变的趋势。中国古代成语中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质量互变规律在生活中的实际表现。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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