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莱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流程(2)
2014-06-24 10:50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不受户籍限制的除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等。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体检考核前提供。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可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莱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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