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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宪法(5)

2014-12-31 10:06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黑龙江华图事业单位备考群:385252620 (加群注明:地区/姓名)

  第五节 国家赔偿制度

  一、国家赔偿法及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一)国家赔偿法的概念

  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有关国家赔偿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宪法、民法、诉讼法、行政法和特别法中关于国家赔偿的各种法律规范。狭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专门规定国家赔偿内容的法典。

  (二)国家赔偿法的作用

  (1)制定国家赔偿法是落实宪法的需要。

  (2)制定国家赔偿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制定国家赔偿法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督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三)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本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为违法原则。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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