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热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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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夏津县齐庄村,村民齐玉田原先居住的平房有180多平方米,还有个院子,拆迁后只换了一套75平方米的楼房、20多平方米的车库,而且又搭上了6000元钱。“不住楼也不行,没办法,干部老是逼着我们,胳膊根本拧不过大腿。”
半月谈记者在各地调研了解到,一些实施撤村并居的农村居民存在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明显不适应。不少村民仍从事农业生产,却要走出社区很远种田,没地方饲养牲畜、存放农机具和晾晒粮食,地下室储粮抬上抬下很麻烦。
一些农民上楼入住新型社区后,收入不见增长而生活成本增加,对此颇多怨言。他们透露,不少社区要以农房和宅基地补偿后差价购买,通常要花数万元到20万元。
河南夏邑县香太楼村民崔秀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村里自己翻盖一栋楼房10余万元就够了,在双联中心社区买一套房子,再优惠也得20多万元,靠种几亩地和打零工的收入,实在承受不起。
山东夏津县齐庄村村民齐秀亮说,齐庄村有310多口人,虽然不少人已经搬进楼房居住,但并不情愿,包括他在内。今年60多岁的齐秀亮,原来有260多平方米的平房,还有一个院子,但按照村里拆迁补偿的规定,拆除后只能给150平方米的楼房,还是在5楼,并且每平方米还要再交三四百元。他感觉不公平、不合算。
地处皖北的濉溪县孙町镇陈楼村,距离淮北矿业集团童亭矿区直线距离不过5公里,早在2011年该村便作为煤矿塌陷区纳入整体搬迁安置计划。按照规划,新村以农村社区的新模式建设在离旧村不远的地方,目前已基本完工,等待村民摇号选地基。但该村付家庄90户430余位村民因安置补偿标准过低,拒绝搬迁。
“谁都知道社区的环境好,交通也方便,但是,住在社区花销也大,水啊,电啊,菜啊,哪样不得花钱?自己在村里,房前屋后撒把菜籽,一年的青菜就不用花钱了。”陈楼村一位村民说。
在河南遂平县嵖岈山镇魏楼社区,为了节约生活成本,不少已经搬迁的村民甚至“住着楼房烧地锅”。徐尧村村民东洪涛算了一笔账:全家5口人,如果用煤气做饭,一月一罐就得120元。配合烧地锅后,一罐煤气可用3个月,这样每月好歹能省下80元。
除了争议较大的安置补偿、上楼生活成本外,一些农村社区的相关配套,距离真正的社区还有不小的差距。
安徽北部某市提出从2014年起到2016年底,80%的乡村两级完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建设;计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农村新型管理体系逐步形成。然而,记者在该市县乡采访时,多位基层干部表示,对这一目标缺乏足够信心。
让村民无比头疼的更有搬迁之后的就业问题。“如今镇里不少新村空心化严重,缺乏产业支持。”安徽临泉县瓦店镇副镇长雍磊告诉记者,该镇及邻近村镇普遍缺少乡镇企业。
在江西黎川县熊村镇,当地政府实施“镇村联动”模式,一些农民从山里迁到镇政府所在地,住上了整齐划一的两层楼房。村民万增云告诉记者,因为没别的挣钱门路,集中居住后很多村民继续外出务工,看起来很新的社区依然是空心的。
该村大部分青壮年在外打工,留守家中的多是妇孺、老人,以农业种植为生。社区按统一标准规划,农民的庄稼地却一再压缩。“口粮地没有了,要我搬进新家做什么?”68岁的五保户村民赵清九叹气。
反省、纠偏:谨防社区建设“大跃进”与“一刀切”
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的农村社区历经多年发展,确实大大改变了昔日村落的落后面貌和人居环境,使当地农民过上新的幸福生活,然而,也有相当多的地方路子走偏,步子踩空。有的不尊重农民意愿,无视建设农村社区的硬约束条件,不遵循乡村与城市生活空间和文明形态的不同运行路径和发展规律,盲目规划,片面模仿,以行政化、运动式、“一刀切”的强势推进撤村并居,大拆大建,恨不得一夜之间消灭旧式形态的村庄而代之以集中居住、整齐划一的楼群小区。不少地方以城乡一体化名义强推“就地城镇化”,打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幌子,钻“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的政策空子,大搞圈地运动和房地产开发,捞取土地财政,炮制形象工程和发展政绩。
有识之士指出,即使部分农村社区“就地城镇化”出于良好初衷和积极的构想,但亦难解决县域范围内产业空心化,就业机会严重匮乏,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覆盖不到、提供能力不足等现实问题。漠视这些与“人的社区”密切相关的根本问题,导致的结果是农民被动“上楼”,生活成本大涨;空置房和“烂尾楼”导致的土地、资金浪费现象触目惊心;县域就业机会不足,农民仍须选择外出务工等等。
2014年3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完成针对全国农村90个社区、1789位农户的调研后,发出预警:谨防农村社区建设走向形象工程。
该调研发现,社区建设政府主导,农民、社区参与不足,存在“外生强内生弱”的困境;社区发展惠民不足,在促进就业、提高收入方面的效果有限,面临“重建设轻发展”的困局;社区管理定位不清,面临“有机构无机制”的难题;社区公共服务欠缺,面临“重短期轻长远”的问题。
该项调研数据显示,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出于“政府政策规划”的占比为67.42%,出自“农民自发要求”的比重为15.73%,还有“产业发展或公共工程建设需要”占比是16.85%。
在一些地方,农村社区建设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外力推动”,而某些地方政府推行撤村并居,“醉翁之意”只在乎农民的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眼睛盯着“土地财政”、“地产开发”。
新建农村社区往往由政府主导,协调开发商定向承建,一些开发商不择手段压低建设成本,致使新楼质量低劣,“被上楼”农民口有怨言。中部省份某市3个村庄拆迁合并为1个新社区,2013年完工,共建有49栋高层住宅。村民网上发帖抱怨:地面开裂,房门纸糊,墙体漏水,已铺地板砖的厨房、卫生间防水要重做。
自2006年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已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开,作为解决建设用地紧缺的这一制度创新,被部分地方政府异化放大和突破利用,盲目实施大规模撤村并居。
按照规定,增减挂钩项目区应在试点市、县行政辖区内设置,封闭运行,有些地方却违规有偿流转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此外,增减挂钩周转指标3年内应归还,而实际执行中许多地方拖延复垦归还耕地。据国土资源部调研组对24个试点省份调研,有的地方政府、开发商与国土监管部门串通作假,拖延复垦耕地,有些只是推平了事,其中布满建筑垃圾,无法耕种。
曾参与策划社区建设的深圳一家咨询公司董事长表示,生活方式转变的前提是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民就地城镇化的核心是实现非农就业,而不只是村落形态上的简单聚合。如果违背规律盲目建社区,必定难以为继。
针对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空城计”、“烂尾楼”现象,河南省委农办一位负责人表示,2014年经过全省范围摸底调查后明确提出:已经开建的要尽快完工,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建好的要完善公共设施,确保农户搬迁;尚未开工的则要重新论证,在城镇规划区外不允许再建新型农村社区。
据不完全统计,河南先后开建的新型农村社区有2000个左右。不久前,一项名为“瘦身核减工程”的行动悄然推行。
今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出三个严禁:严禁强制推行大拆大建、撤村并居,严禁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严禁以“管委会”等机构取代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
安居必先乐业:先就业,缓“上楼”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永苏介绍,从各地调查情况看,愿意搬、无力搬和持观望心理的农民各占1/3。农民反对的不是新型农村社区,也不是城镇化,他们不满意的是在收入不高、就业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切实际地赶农民“上楼”。
王永苏认为,未来我国还将有数亿农民要向城镇转移,最好的办法是让农民先就业,缓“上楼”。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表示,在当前县域实体经济缺少较高收入的务工经商机会之前,农民家庭即使住上楼房,也是住不下来的。贺雪峰建议,国家须大力提升中西部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能力,让农民“住下来”工作,居住地和工作地没有分离,才能真正就地城镇化。
专家建议,可借鉴日本经验,发展六次产业,使传统农业向第二、三产业延伸。六次产业的形态非常丰富,例如农产品的品牌化、直销店、饭馆、观光农业等。
日本山梨县兴起“周末农业”,吸引东京市民前来租种小块土地,发展“市民农园”。一些农民在种植大棚蔬菜的同时,利用自己生产的蔬菜办起饭馆,销售自制面包、糕点、葡萄酒和大米,不仅延伸了农业产业链,还为家庭主妇提供了工作机会。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开始调整方向,在推进农村社区硬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软件建设和产业配套,让农民就近就业,实现真正“上楼”。
2014年,江西省泰和县选择了7个自然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引导发展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11家,发展规模种养大户75户。苏溪镇上宏村下街社区成立了油茶专业合作社和百合专业合作社,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600多元。
天乡路社区,地处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2006年底,4000多名农民上楼,住进这个农民新区。“当时第一感觉是干净,从此不担心下雨天被泥水糊脚,但烦恼也随之而来。”天乡路社区21栋楼长彭福田说,有限的土地流转租金和过渡安置费用很快就会花光,虽然每个居民有一定面积的商业铺面,但当时社区商业经营尚未展开,以后靠什么过活?
天乡路社区党总支书记王世军对半月谈记者坦言,那时候有好多居民找到社区,要求把铺面分给个人,单独经营,以求心安;还有很多人找到社区,要求帮忙找工作、解决社保等问题。
“万幸的是,当时社区并没有将集体资产一卖了之。”万春镇党委书记丁宁告诉记者,2008年,天乡路社区率先探索以“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和改造集体经济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两股一改”试点,将社区资产、资金、资源平均量化到农民个人,成立天乡路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和管理集体资产,主动对接市场,拓展增收渠道。
“社区+产业”融合,是各地新型社区建设探索出的一条可行之路。选择搬迁安置点时,有没有产业支撑、方不方便就业是前提。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一处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好的地方,就被选做集中搬迁点。当地干部指着安置点前的一大片菜地说,这里有4个千亩蔬菜产业园,直供重庆大超市,搬迁下来的群众有就业意愿的,都有岗位。
重庆市扶贫办主任刘戈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按照农民搬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对象通过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方式,发展蔬菜、优质粮油种植和特色养殖、乡村旅游等,推动农民收入增长;对自愿进城的农户,则鼓励其主要向旅游景区周边、工业园区附近、中心镇延伸地带集中,力争配套稳定的就业岗位和公共服务。(专题调研记者:叶含勇 张兴军 李松 陈诺 潘林青 宋晓东 郭强 许茹 甘泉 蓝建中 刘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