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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广东省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2016-05-19 15:54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及时为您发布2016年上半年广东省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可否由他人代为现场报名?

    可以由代办人持考生的书面委托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代为报名。由考生的直系亲属(或家属)代为报名的,凭户口本(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即可代为报名。
    代办人应带齐《招聘公告》所要求的报名材料及证书、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2.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作为工作经历的证明?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证明。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聘专业有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表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但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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