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省直事业单位真题及解析五(4)
5.【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另外,间歇性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完全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6.【答案】A
【解析】这考查我们对婚姻法的了解程度,可以根据生活常识来判断。另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A项当选。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故B、C项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D项属于个人财产。
7.【答案】C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A项属于故意作虚伪供述;B项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D项属于公民自伤、自残,因此都不能获得国家赔偿。
8.【答案】C
【解析】犯罪是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法惩罚性是犯罪缺一不可的基本特征。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其本质特征,它决定了另外两个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