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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2)

2017-02-09 14:41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岗位条件中“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的“两年”如何计算?

    截止2017年2月18日,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达到两年及以上。

    9.哪些人员可以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7年2月18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10.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2月18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5)、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还需提供残疾人证(须在2017年2月18日之前取得)。

    11.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3.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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